秦皇岛管道保温施工 超12亿元资金被违规从长安银行转出 证监会处罚浙江优策!控制人为湖南人李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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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誓清除“害群之马”  证监会处罚浙江优策!控制人为湖南人李晓晴

事件概要

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优策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巍。

地址:大城县广安工业区

核心问题:2019年起,优策投资旗下3只私募基金在长安银行的协议存款账户中,超12亿元资金被违规转出,截至2024年7月仍有9.55亿元未归还。

监管定:证监会认定其存在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内部管理混乱等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近日,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经查,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珊介绍,“邹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了昵称为啾咪啾咪的微信网友,对方在微信中跟他聊天中称,称可以帮他约到他心仪的暗恋女孩李某约会,但是说如果约成功的话,要他支付好处费、约会费等相关费用“。去年6月底,邹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定位在无锡的“女”网友。没多久,这位“女”网友果然给邹某发去了与李某的微信聊天截图,并以邹某的名义成功约到对方去酒店相会。可在邹某转账了1.8万的好处费、介绍费后,这位网友却发来了李某身体不适不能赴会的聊天截图,之后几次也屡屡爽约。觉察到不对劲的邹某终于鼓起勇气,当面找到了李某。

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优策投资存在三项违法事实:一是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优策投资挪用基金财产,实际控制人黄某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三是优策投资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11月份至调查日,优策投资先后成立并管理优策长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募集层产品”);8只募集层产品的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优策投资成立并管理的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月月盈3号”)等3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投资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月月盈3号。

2020年4月份至2024年6月份,在实际控制人黄某决策、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设备保温施工违规将前述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截至2024年7月2日,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期间,优策投资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向投资者提供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前述8只募集层产品与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表示,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黄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23年7月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私募条例》)出台,《私募条例》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挪用侵占基金财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打击力度。

监管部门对优策投资和相关人员计处罚金额超3500万元,处罚力度堪称“史上重”。业内人士表示,《私募条例》出台后,大幅加大了处罚力度,证监会积做好贯彻落实,用足用好法律条款,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有力释放了“零容忍”信号,再次告诫行业主体应增强规意识,诚信守法经营,切勿触碰监管红线。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