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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铁皮保温 [公告]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

发布日期:2026-01-02 03:40:32 点击次数:70

铁皮保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7月委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2)的初步调查,通过初步调查报告可知,调查地块调查地块S38(甲胺磷乙酰车间)和S44(三唑磷乐果车间)区域土壤环境中氯仿、苯、三氯乙烯等3项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评价标准,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2)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现将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2)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三明市三元区东乾三路北侧和新市北路交界处的北侧,紧邻江滨路,占地面积为21718m2(计32.61亩)。调查场地四至范围:东至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1),西南边至东乾三路,北至江滨路。三明市农药厂前身为厦门杏林农药厂,1965年厦门杏林农药厂迁至三明市,迁入初期征地面积10106m2,其后因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且经过多轮征地,终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审批表(1991年4月25日)显示,三明市农药厂(生产区)用地面积为195261.4m2(293.185亩),其中建筑占地为29076.8m2(43.66亩)。1965年三明市农药厂建厂后,主要生产农药和农药产品原料,主要包括:乐果、甲胺磷、草甘膦、三唑磷,以及福草醚、医中体、黄磷、磷酸、草酸等,生产历史从1965年至2010年。自2003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铁皮保温三明市农药厂在各类项目新扩改中均依法落实了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在项目建成后开展竣工环保验收。2010年,三明市农药厂停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更名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整体搬迁至三明市三元区黄砂化工园,不再从事农药生产。

  二、调查内容 

  根据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相关要求,对第一次采样超标点位,进一步通过20×20网格布点锁定污染区域范围,同时对于超标位置的周边按2米间距进行补充采样,直至追踪到全部污染区域或者采至隔水层底板,本次共补充采样点位13个,补充采集样品88个。采集的样品交由福建省地质矿产局三明实验室,对照《地下水环境标准》(GB/T14848-2017),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检测结果并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本次超标点位集中在S38(甲胺磷乙酰车间)和S44(三唑磷乐果车间)点位,区域土壤环境中氯仿、苯、三氯乙烯等3种有机污染物点位超过评价标准。其中氯仿的超标样品为S38-3、S38-4;苯超标点位分别为S44-3、S44-4、S44-5;三氯乙烯超标分别为S44-4、S44-3、S44-5。经过两次加密调查后,全部锁定污染区域。

  根据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阶段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采用GIS软件对地块内受污染土壤的范围、深度和受污染土壤方量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2)地块受污染土壤总面积为6380.7m2,占地块总调查面积21718m2的29.40%,受污染土壤方量约为12761.4m3。根据详细调查结果,三明市农药厂剩余地块(H-08-2)须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崇桂新村86-12楼

  联系人:潘宝玲    联系电话:0593-8286133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联系人:林振芳      联系电话:13960822130

  六、分析测试/检测单位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省地质矿产局三明实验室

  通讯地址:三明市富兴路50号

  联系人:陈玟      联系电话:13950975292